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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“洋垃圾”走私:由沿海向内地蔓延
来源: | 作者:it-101 | 发布时间: 2015-04-03 | 190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重庆市首例电子“洋垃圾”走私案(本报今年6月8日二版曾作报道),经该市检察院**分院提起公诉,被告人徐小鱼、龙继勇因涉嫌走私废物罪,6月22日在重庆市**中级法院受审。

  “完善打击走私 ‘洋垃圾’的法律法规,细化走私‘洋垃圾’案件的立案、定罪、量刑标准,才能方便案件查处,有力打击此类犯罪。”该专家认为还应加强市场监管,海关、工 商、环保、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联系配合,形成合力,从“洋垃圾”走私、收购、加工、销售各个环节进行整治。